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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对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262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一直以来,人民银行高度重视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综合运用多种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提升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我中心支行积极做好政策引领,制定了《关于河北省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银企沟通对接,开展各种形式的对接100多场,推进小额票据贴现工作,支持小微企业融资,贯彻落实定向降准政策,运用再贷款和再贴现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定向支持力度,促进了全省小微、民营经济的发展。截至2015年末,全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高于各项贷款增速4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比重达到41%,占比上升1个百分点。

  在人民银行、河北银监局等的积极引导下,全省各金融机构在加强对小微、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方面也做出了大量积极的努力和探索,包括:针对薄弱环节,创新产品形式;开展网络化服务,提升服务效率;优化业务流程,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快专营机构建设、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负担等一系列措施,为解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例如,河北银行制定了《关于印发小微企业授信调查报告模板的通知》、《关于规范支行小企业授信审批流程的通知》等制度办法,优化了小微企业信贷工作操作流程;邯郸银行为缓解借款企业资金压力,出台了续贷贷款、年审制贷款等多个信贷产品,通过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到期贷款直接办理续贷等多个手段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解决倒贷难题等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虽然我省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同时,由于经济增速趋缓,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加大,部分区域的不良贷款上升较快,对当地金融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影响了个别金融机构的贷款投放能力和投放意愿。在此背景下,企业与银行应加强沟通,树立协同意识,共同应对当前面临的现实困难,我中心支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一是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降低融资费用。督促金融机构创新小微企业融资产品和服务,对诚实守信、经营稳健的优质小微企业减费让利,清理和规范银行对小微企业的收费。二是加强对市场利率的引导。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利率定价权逐步由央行转移到了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要加强行业自律,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发挥低资金成本优势稳定市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行业自律,降低成本。三是要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运用宏观审慎评估、信贷政策导向评估等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入。对符合产业政策、产品具有核心竞争力、长期能够实现盈利、但暂时出现困难的小微企业,不宜一刀切式的压贷、抽贷、断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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