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河北省反洗钱执法检查后续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反洗钱执法检查后续整改工作制度,切实提升义务机构反洗钱履职水平,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根据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反洗钱执法检查后续整改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石家庄市新华路109号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反洗钱处(邮编:050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整改督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KL998@qq.com 3.将意见传真至:0311-87938864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日。 附件: 1.河北省反洗钱执法检查后续整改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河北省反洗钱执法检查后续整改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